说某日与做作的草莓男一起在食堂用午餐。这是他attach后,与他的第二个午餐。相信因为爱情的滋润,脸部明显地荣光焕发,发得有点红肿,红肿得该看个皮肤科。啊,爱情的力量果然不同。恩。
突然谈到文笔的问题,说俺们之间的mutual friends中,有几个的文笔相当厉害的,有些甚至是俺喜欢的幽默风,偶带哲理,很爽读,有的则是大道理连连,随便天上的云飘了飘,都可以被他泼上灰色的漆,趁机大势emo一下,深怕人不emo就不AA。说到俺的部落格时,草莓男的comment竟是很emo,顿时晴天霹雳,雷雨交加在俺的头顶上翻腾。na ni?! emo?!一直以为自己的部落格更趋向搞笑,怎么会~怎么会?! angry liao。
想了想,似乎确实如此。毕业之后,越吃越辣,把感官给辣麻了,对于事物的观感有些不敏感,更容易扮emo,自己也浑然不知。而且前阵子,阅了几个文艺腔的部落格,感觉文艺也很是美丽,自己假厉害,想说既然自己已经没法与“淑女”沾上边了,何不依样画葫芦,扮个文艺青年感觉也蛮厉害。殊不知画出的皆是灰葫芦,GG了。唉哟~俺就是没办法好好正正经经的,不然就很容易沦为大道理,很emo。加上工作之后,阅读量大跌,脑中的词汇剩下跟《哈利比特》里的精灵哈比的发量一样多,越来越言之无物,很灰羊(mean 很无聊没有内容),呜呼哀哉啊!对不起啦,幸苦大家了。
为了弥补大家之前的委屈,as in本来happy happy 要开个让心情愉悦的部落格,结果却落得一脸“灰”,在此献上美照一张,给大家赔个不是,祝大家心悦愉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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